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史密斯的战绩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史密斯的战绩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吉若比利国际赛场把詹姆斯打成了屎
07年被二轮秀横扫
姚明把詹姆斯打成了屎,打的一场比赛只有一个助攻。
詹姆斯卧底总决赛拿8分帮助司机拿到了冠军
詹姆斯以联盟第一的战绩被霍华德打成了屎,然后霍华德被科比准横扫。
总决赛和杜兰特交手3次,靠报韦德大腿赢了一次,一次被横扫,一次被准横扫,数据全部落后杜兰特。
总决赛跟库里交手4次,输了3次,唯一赢的一次交了5000万奢侈税(骑士老板砸钱帮慕斯实现梦想)
跟小卡交手2次,一胜一负,胜的那次小卡还是2年级,而且靠雷阿伦的3分撑到抢七,输的那次被准横扫。
但是我也承认,慕斯在热火时期是历史第一二当家,超过皮蓬
1987年3月7日,泰森在内华达州的拉斯维加斯赢得了James Bonecrusher Smith对其头衔的挑战。他所获得的点数没有异议,并将史密斯的WBA世界重量级拳王头衔也加到自己身上。
1987年8月1日他从托尼·塔克接过IBF世界重量级拳王头衔,以点数获胜,成为“无可争议的世界重量级冠军”。
1988年泰森有3场比赛。他在1月22日面对年老且松垂的拉利·霍姆斯,以第4局的技术型击倒结束。3月在东京迎战更松垂的托尼·塔布斯,比赛在推广和营销工作中2局结束。6月27日,泰森摧毁了斯平克斯,只用了91秒就将其击败。
1995年,获假释的泰森重返拳坛,并于1996年3月16日打败英国人弗兰克·布鲁诺,夺回WBC重量级冠军金腰带。
丹尼斯·罗德曼职业生涯数据 丹尼斯·罗德曼(Dennis Rodman),1961年5月13日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的特伦顿,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,司职大前锋,绰号是“大虫”。 1986年选秀大会上,罗德曼在第2轮第27顺位被活塞选中,1995-96赛季被交易至芝加哥公牛队,联手迈克尔·乔丹,斯科特·皮蓬组成“铁三角”组合,并于当赛季常规赛收获历史最佳的72胜10负的战绩。在1995-96赛季开始到1997-98赛季,连续三年获得NBA总冠军,建立公牛王朝。在1999-00赛季为小牛效力12场比赛后宣布退役。 罗德曼职业生涯七次入选最佳防守阵容,总共获得过五次NBA总冠军。1992-98年间,连续七年获得篮板王的称号。生涯共抢下11954个篮板,被誉为最会抢篮板的大前锋。 2011年入选奈史密斯篮球名人堂。
罗德曼职业生涯打了14个赛季,赛季场均出场31.7分钟,打出了场均7.3分,13.1个篮板,1.8次助攻,0.7次抢断,0.6次盖帽的表现。其中13.1个篮板包括4.8个前场篮板,8.3个后场篮板。罗德曼职业生涯拿到了5座NBA总冠军,在底特律活塞两连冠,在芝加哥公牛三连冠,其中还2次获得了年度最佳防守球员。
巅峰也就17+9,防守一流,身体素质联盟顶级,进攻端中投,三分,突破,上篮扣篮,传球什么都会,但是除了扣篮之外都不精。
传球容易失误,命中率还铁的一批打4号位置太矮力量不够 打3号位置太慢 篮子不行印象罚球只有6成的命中率 还疯狂痴迷3分又在人才最多的峰线…除了盖帽能力 和爆发力技术球商 铁岭詹姆斯都算不上 !
穷人版乔丹,穷人版科比——他就是单打乔,约翰逊,你觉得他很厉害?也就那样,你觉得他不行?他就是那样,单打技术顶级,背身面框三分中投都有,运球节奏特别好,技术好加上节奏好加上大心脏,所以才有那么多次绝杀。
亚特兰大老鹰是一只历史非常悠久的“老球队”,红衣教主奥尔巴赫正是交易来老鹰的榜眼签选中了指环王拉塞尔,开启了凯尔特人王朝。
80年代威尔金斯的爆发一度让老鹰看到希望,但是强悍的公牛王朝将他们的冠军梦摔个粉碎。
到了千禧年,老鹰出现了两位“门脸”,他们就是乔约翰逊和约什史密斯。
相比乔约翰逊,约什更是根正苗红。
他长自亚特兰大所在的佐治亚州学院公园,橡树山高中三巨头之一,高中毕业就被老鹰选中。
是这里土生土长的明星球员。
而乔约翰逊是被凯尔特人选中之后交易到太阳的,在太阳打出成绩之后于05年夏天先签后换来到老鹰。
所以在“出身”这个问题上,约什更占优势。
那么巅峰时期的约什史密斯和巅峰期乔约翰逊谁更强?
这个问题我们不一定马上回答得出,
我们可以换问题思考一下:
身体弱化版的乔丹和头脑弱化版的詹姆斯谁更强?
身体弱化版的乔丹就是乔约翰逊。
头脑弱化版的詹姆斯就是约什。
巅峰的乔约翰逊,没有超人的天赋,但却拥有顶级的单打能力,娴熟的控球,超级大的心脏,学院派的进攻手段,没有他不会的技能。
巅峰时期场均25分,4.2个篮板,4.4个助攻。
距离科比、麦迪、韦德这样的超一流巨星只差一线。
那个时代,如果单单看绝杀能力,有乔选乔(乔约翰逊),无乔选阿里纳斯,最后才是科比和麦迪。
他的关键球能力是最最顶级的那种。
打一号位控球组织水平还算不错,二号位、三号位得分能力都行,四号位可以顶一下格里芬这样的(17年爵士打快船防格里芬)。
防守的话只能算个中等偏下,一方面是因为进攻中投入精力太多,另一方面横移慢,面对超级后卫和小前锋跟不上。
可以说,他在弱队他绝对是个头牌,强队也能做个二当家。
再来看看巅峰约什。
脖子以下当代nba第二前锋,第一是詹姆斯。
速度、力量、爆发、弹跳都是上佳,各种飞天遁地以及扣篮和盖帽,当时的五佳球常客,防守也算是上佳,得过一次防守二阵,其中一个赛季场均2.4个盖帽,职业生涯总共送出1714次封盖位列历史第24位。
但是约什有两个问题。
第一,进攻手段不多。与技术全面的约翰逊相比,约什的技术要粗糙很多。稳定的得分手段主要还是吃饼,突破扣篮。偶尔能命中中投和三分,生涯百分之六十几的罚球命中率。
第二,“脑子”不太好使。本来是一位靠身体吃饭的选手,却非常喜欢中投和三分,但是命中都很感人。投不进还死命投,把曼巴精神发挥得淋漓精致。
但是与科比不同的是,如果科比如果场上发挥不好,下场之后他会苦练。
但是约什没有这样的习惯,他只是——想让大家知道他不仅仅是靠身体吃饭。
他这样的态度,让球队和教练都非常不喜欢。
最终,老鹰没有与他续约,让他远走底特律。
约什和乔约翰逊谁更强的这个问题也就不言而喻了。
在篮球场上,无论性格还是技术,约什都不如乔约翰逊,,所以单打乔实际上更配得上鹰王的称号,不过约什出色的身体素质更有鹰击长空的味道,若是当初能够静下心来,慢慢打磨技术,说不定还有更高的成就。
即使到了big3,乔约翰逊依旧能够CARRY全场,约什就没那能力,谁强谁弱一目了然了吧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史密斯的战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史密斯的战绩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